生病衝急診等好久? 急診醫揭「5級檢傷先後順序」

近日國內本土疫情增溫,民眾在確診後出現發燒的症狀,不清楚是否該撥打119或前往急診就醫,針對「急症」、「重症」該如何判定,台灣緊急救護醫療指導醫師學會前理事長、亞洲大學附屬醫院急診醫學科主任鍾侑庭醫師表示,判定「急迫」程度並非以疾病本身來做判斷,主要是根據生命徵象來判定。

鍾侑庭指出,若COVID-19確診者沒有反應、沒有正常呼吸、喘到無法說或僅能說單一個字,臉、耳朵及嘴唇的顏色不正常且皮膚濕冷、急性意識改變/意識不清等狀況時就應立即撥打119求救,以免延誤就醫;若病人意識清楚、呼吸正常、膚色正常,即可繼續在家觀察,也可至健康益友APP進行諮詢。

急重症的判定標準 取決急迫程度

鍾侑庭表示,急重症並非以疾病的嚴重度作區分,而是以病情的急迫程度來分類。即使病人患有癌症,領有重大傷病卡,若該次就醫之病情非屬急迫者,仍可能被分類為急迫度較低的輕症,而急重症病人是指緊急病患中「急迫程度」較高者。

鍾侑庭說明,依急診五級檢傷的分類區分,應指檢傷一至五級的病人,一級稱之急救復甦;二級屬危急;三級則稱為緊急:檢傷四級(次緊急)與五級(非緊急)則屬緊急程度較低者,則是所謂的輕症。我國衛福部也一直在推動急診五級檢傷,希望藉由五級檢傷的分級,建立民眾正確使用急診的觀念,使急診有限的資源得到適度的運用。

什麼情況該打119? 五級「病情急迫程度」一次解析

目前我國急診判定病情急迫度的依據,是衛福部公告的急診五級檢傷,鍾侑庭表示,此檢傷制度從2010年便開始實施,它將傷病患的病情依急迫程度分成五級,從最緊急至最不緊急依序為:一級(急救復甦)、二級(危急)、三級(緊急)、四級(次緊急)、五級(非緊急)。

(一)一級「復甦急救」:應立刻診療,病況危急,生命或肢體需立即處置。

(二)二級「危急」:可等待10分鐘。潛在性危急生命、肢體及器官功能狀況,需快速控制與處置。

(三)三級「緊急」:可等待時間為30分鐘。病況可能持續惡化,需要急診處置,病人可能伴隨明顯不適的症狀,影響日常活動。

(四)四級「次緊急」:可等待時間為1小時。病況可能是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或某些疾病之合併症相關,需要在1-2小時做處置,以求恢復、避免惡化。

(五)五級「非緊急」:建議看門診若執意要看急診,可等待2小時。病況為非緊急狀況,需做一些鑑別性的診斷或轉介門診,以避免後續之惡化。

急性腦中風也有「分級」 發病時間是關鍵

鍾侑庭舉例,以急性腦中風為例,若生命徵象不穩定則判為一級,需立即進入診療程序,要立刻叫救護車並送至醫院;若生命徵象穩定但症狀發作在6小時以內則為二級,仍要叫救護車並送至醫院;至於症狀發作超過6小時且生命徵象穩定之急性腦中風則屬三級。基本上只要急性腦中風就需就醫,因為他的檢傷級數至少三級。

此外,若是急性心血管疾病檢傷也至少二級,同樣必須就醫,鍾侑庭補充,若病人血壓高,則須根據血壓高的程度以及有無症狀決定檢傷級數,若收縮壓>220mmHg且有呼吸喘、胸痛、頭痛、頭暈、噁心、或嘔吐任一症狀,即屬檢傷二級;若收縮壓介於200~220mmHg且無呼吸喘、胸痛、頭痛、頭暈、噁心、及嘔吐等任何症狀,檢傷級數僅四級,可不用至急診,就可以不需要叫119救護車。

(常春月刊/編輯部整理、文章授權提供/健康醫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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