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隔條件放寬! 重症需符合「距發病日15天、Ct值27-30」等條件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1)日表示,為有效運用、保全醫院隔離治療量能,6月1日起修訂中重症個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且可回溯住院中的確診個案;原先的「中症個案」解隔條件放寬比照輕症/無症狀個案,「重症個案」則新增條件,病患距離發病/採檢日只要達15天,PCR追蹤1次後經綜合評估合適即可轉出。

指揮中心表示,近期本土疫情持續嚴峻,部分中重症個案經過適當治療後,症狀已緩解, 但因Ct值尚未符合條件,不能轉出醫院或專責病房,為避免影響量能或影響患者共同疾病的檢查治療執行,指揮中心於6月1日起,修訂中重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且可回溯住院中個案,修訂重點如下:

一、將確診個案解隔條件區分為「非重症確診個案」及「重症確診個案」兩大類。

二、修訂中度住院隔離確診個案之解除隔離治療條件,調整為比照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

三、重症住院隔離治療之確診個案,如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符合下列其中1項條件,可解除隔離,轉出負壓隔離病房或專責病房,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1.1次呼吸道檢體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值≧30。
2.發病日或採檢日已達15天,且追蹤1次呼吸道檢體PCR之Ct值介於27~30,經感染科、胸腔科醫師或醫院評估小組綜合評估適合轉出。

指揮中心建議,依前述第2項條件解除隔離、轉出負壓隔離病房或專責病房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醫院可考慮優先安置於單人病室(同為確診解隔者,得多人一室),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指揮中心放寬中重症解隔條件。圖/CECC 提供

責任編輯/吳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