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會考登場,防疫措施「重中之重」。圖/台視新聞
國中會考登場,防疫措施「重中之重」。圖/台視新聞

111年國中教育會考於21、22兩天舉行,全國近20萬名考生分別在18個考區、232個考場應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考生應試前最好再看一眼注意事項與試場防疫規定,以利順利應考。

考生注意事項、防疫規定一次看:

  (一)為配合防疫工作,請考生務必提早半小時以上到場,避免因入場及量測作業影響考試時間。
  (二)為落實防疫工作,敬請家長體諒疫情嚴峻,一律禁止家長陪考
  (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或突發傷病考生之家長得以1人為限,向所屬考區試務會申請陪考服務,並經考區試務會同意。
  (四)陪考家長應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倘陪考家長(人員)僅完整接種2劑COVID-19疫苗者,應於進入考場前自行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檢驗陰性後方可入場。
(五)確診且於5月20日(含)以前尚未解除隔離之考生,一律不得參加正式考試,並於解除隔離後參加111年國中教育會考補行考試。
  (六)快篩陽性未於5月20日(含)以前經PCR檢驗及未獲PCR檢驗結果之考生,一律不得參加正式考試,得參加補行考試。

  (七)考生進入考場時,須出示准考證入場,未出示者,考場得拒絕考生入場。
  (八)考生進入考場時,須佩戴口罩,考量部分考生有過敏或使用後有汙損須更換之情況,可由考生自行準備具有防護性的口罩。
  (九)考生若因病(故)無法佩戴口罩,需依各考區111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規定,填寫突發傷病應考服務申請表並檢附證明向考區試務會申請。
  (十)考生進入試場時應配合監試委員進行手部消毒。
  (十一)考生於現場量測有發燒(額溫高於等於攝氏37.5度或耳溫高於等於攝氏38度)情形、或有嚴重呼吸道疾病等具感染可能之考生,須遵從考場指示移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不得因此措施要求任何補償。
  (十二)考生若有確診、快篩陽性、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之情況,集體報名考生應主動向所屬國民中學告知、個別報名考生應主動與所屬考區試務會聯繫。
  (十三)考生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者,將安排於「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
  (十四)未經快篩之自主防疫及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考生,其交通方式以「放寬COVID-19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之就醫」之「非緊急就醫/採檢」辦理。考生除搭乘防疫計程車外,得依各地方衛生局規劃或指示,以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等方式進行。如由親友接送,考量車廂內為密閉空間,作法如下:
    1.車上非考生者僅有駕駛1位,不可有其他非考生人員上車陪同。
    2.駕駛須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考生同戶之同住者。
    3.車程中,車上人員均應全程佩戴口罩、維持一定距離;即考生坐於後座、不可飲食、維持手部衛生。
  (十五)「第二類備用試場」考生,不得提早交卷;節間休息及用餐均應於「第二類備用試場」進行,不得擅自移動至休息區或外出。
  (十六)考生若於國中教育會考第一日移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考,為避免非必要疑慮,無論症狀是否消失或減緩,第二日考試仍應於「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考,考生不得異議。
  (十七)考生於考場內之非考試時段,仍應全程佩戴口罩。若有必要脫下口罩時,應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引,保持人與人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用餐時,應以隔板或屏風進行區隔。
  (十八)考生若於試場內遭遇任何狀況,請隨時向考場之考場服務隊及國民中學之考生服務隊尋求協助。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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