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非洲豬瘟! 5/20起疫區寄豬肉產品來台「罰收件人20萬」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天宣布,為防止非洲豬瘟疫情藉由國際郵包寄送之豬肉產品傳入我國,農委會已公告違規郵包裁罰措施,首次查獲輸入人將處20萬元罰鍰,第二次將處新台幣100萬元,以加強對國際郵包夾帶豬肉產品之管理,該措施預計5月20日起實施,呼籲民眾提醒國外親友不要郵寄豬肉產品至台灣,以免受罰。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18)日召開第23次會議,由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主持,針對端午節前邊境各項防範非洲豬瘟強化措施,及國內各項防疫整備工作進行盤點及討論。
應變中心說,由於國際郵包寄送豬肉製品入境,傳入非洲豬瘟之風險極高,現行被查獲後係將郵包密封退運,並宣導收件人勿再自國外郵寄豬肉產品至台灣,因近年仍然屢次發現該等郵包意圖闖關入境情形,去年9月至今年4月,關務署查獲國際郵包違規輸入肉類製品等動物產品共569件、542.67公斤,來源以中國大陸最多,其次為泰國、越南、菲律賓,尤其在今年初陸續查獲來自泰國郵包豬肉製品檢驗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案件,在在顯示有加強管制之必要;為此針對夾帶豬肉產品之郵包收件人祭出裁罰措施,以達嚇阻之效。
應變中心說明,凡是查獲來自發生非洲猪瘟國家(地區)夾帶豬肉產品之國際郵包,經調查訪談其收件人確屬該國際郵包之輸入人,第一次被查獲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8款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第二次被查獲者處新台幣100萬元。
應變中心呼籲,豬肉產品及其他動物產品依法均不得以郵遞寄送輸入,違規郵遞輸入豬肉產品的處罰相當重,請民眾務必告知海外親友或寄件人勿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檢疫物回國,以免受罰,同心守護台灣畜牧生產環境安全。
責任編輯/朱怡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