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台南、台中、台北、桃園等5個市議會,因為「禁萊豬」的地方自治條例規定遭衛福部宣告無效,認為違反《憲法》對地方自治制度保障及中央與地方權力分立原則,侵害地方自治與自治立法權限,相繼聲請釋憲,大法官審理後,憲法法庭今(13)天判決衛福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置並無不當,相關法條也合憲。

圖/翻攝自憲法法庭官網

責任編輯/陳耿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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