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確診口服藥僅適用Paxlovid 醫師告知利弊獲同意才可開

孕婦確診口服藥,僅適用Paxlovid。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宣布,經過專家會議評估,同意孕婦增列為Paxlovid的使用對象,但因目前尚無臨床資料,醫師須充分告知病患利弊,並獲同意後才可使用。另外,考量藥物安全性,專家小組不建議孕婦使用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

國內確診人數不斷上升,外界關心「孕婦」是不是也能使用,針對具「重症風險因子」患者使用的口服抗病毒藥物。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從國內外的資料來看,染疫孕婦演變成重症的風險確實較高,特別是孕婦本身有其他潜在疾病時,所以專家小組昨日針對孕婦適用口服藥物的條件進行了討論。

對於孕婦是否可適用輝瑞藥廠出產的「Paxlovid」,專家小組指出目前國內外無臨床資料可參考,且歐美的藥物主管機關根據動物實驗做出的結果並不一致,所以須要個別考量用藥益處與未知的風險。

不過,為了提供臨床醫師裁量空間,專家小組同意將懷孕納入適用Paxlovid的「重症風險因子」,若臨床醫師評估使用效大於風險,得經過充分告知病患,並獲同意後才可使用。

羅一鈞表示,未來Paxlovid的使用相關指引與藥物領用文件也將隨著專家決議一併修訂,將孕婦加進適用對象中,成為第14種「重症風險因子」。

至於另外一種口服藥,由默沙東藥廠出產的「莫納皮拉韋」,羅一鈞表示,因研究結果顯示不適合用於孕婦,專家小組考量藥物安全性,決議仍不開放孕婦使用。

「懷孕」增列為Paxlovid適用條件。圖/CECC提供

責任編輯/吳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