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65票同意 通過邢泰釗出任檢察總長

邢泰釗。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立法院今(26)日行使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投票。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以65同意票、0票不同意票,通過提名,成為新任檢察總長。

邢泰釗為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民國74年司法官特考及格,司法官訓練所24期結業,歷任雲林、屏東、高雄等地檢察長,後升任金門高分檢、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台北地檢署檢察長。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任期將於今年5月7日屆滿,蔡英文總統日前依「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2項規定,提名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立法院同意,以立法院會出席立委過半數為同意門檻。「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連任。

但因為國民黨質疑邢泰釗的立場,拒絕進入議場投票,包括民眾黨和時代力量黨團也都沒有進場投票,因此邢泰釗的人士同意權以65:0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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