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居家照護者在家等物資 社區管委會拒絕協助將開罰

陳時中說明,社區管委會應提供協助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民眾的物資送到府。圖/指揮中心提供

國內本土病例攀升,居家隔離或居家照護的人數不斷增加,這類民眾被要求「足不出戶」,因此生活必需品或藥品必須派人送到自宅門口前,指揮中心今(20)日表示,對於近期有居家隔離民眾反映,社區管理委員會禁止外送員進入社區送餐的情形,為兼顧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民眾必要生活需求及降低社區傳播風險,指揮中心將研議相關措施及裁處規定。

指揮官陳時中說明,有些大樓或社區有管理原則,但在社區訂定的管理原則下,管理員或相關人員應協助送到門口,不能讓民眾訂購物品後,拿不到又不讓外送員上樓送到門口。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已有公布「COVID-19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供社區強化相關服務人員之管理措施依循,對於外送或其他進入社區人員,社區管理單位可運用實聯制落實登記作業,以及強化手部消毒等措施做好風險控管;若限制供餐或其他生活必需品人員進入,以致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對象需外出取餐或領取物品,對於社區其他住戶造成的風險更高。

指揮中心另指出,針對居家照護確診個案,如需藥師送藥到府服務部分,應先與選定之送藥到府藥局聯繫,確認用藥需求、領取方式、領取時間以及送藥地點等相關資訊,如因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相關規定不得送至確診個案家門口,居家照護確診個案得委由管理人員代為領收並轉交放置確診者家門口,後續再與藥師以通訊方式核對領取藥品以及進行用藥衛教諮詢,以確保用藥安全。

指揮中心強調,近期國內疫情已進入社區流行,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民眾係配合防疫措施,請社區管理人員務必給予相關協助,以免違反相關規定受罰。

社區管委會應提供協助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民眾的物資送到府。圖/指揮中心提供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