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啟動輕症居家照護 符合「5條件」4/18起實施

陳其邁說明居家照護流程。圖/翻攝自YouTube@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今(16)日新增58例本土個案,對於確診數不斷增加,高雄市啟動居家照護,市長陳其邁在疫情記者會說明,預計下週一(18日)實施,從陰轉陽的個案開始做起,只要符合5項條件的確診者,就會居家照護。

陳其邁說明,居家照護會依照「全人照護」及「分級醫療」兩大原則。「全人照護」以人為中心的完整醫療照護,民眾確診時,會指派專責醫師,經多次評估、全程介入,提供從預防診治到處置的完整身心全人照護機制,由第一線基層診所醫師、護理人員負責。「分級醫療」是將輕症與重症分流,保存不同等級量能,確保病人獲得即時與適切的照護。

高雄居家照護原則。圖/市府提供

居家照護中心會分為「醫療照護中心」,由專責基層診所和居家醫療團隊負責,以及「生活關懷中心」,由38區生活關懷專線負責進行10大生活關懷。

居家照護中心。圖/市府提供

居家照護流程方面,當確診後居家照護中心會評估,符合65歲以下、一人一室、輕症、無懷孕36周以上或洗腎、同住家人未超過4位等條件者,進入居家照護體系,不符合者會送專責醫院或加強型防疫旅館。

符合居家照護的確診者,市府會指派基層診所專責負責,由基層診所醫師視訊診療評估病情、診所主動醫療關懷,若身體無不適,會居家照護至解除隔離,在解隔離前採檢,再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若身體不適,可透過專責基層診所或醫療照護中心進行視訊、通訊診療或居家送藥,症狀嚴重或無改善者將送往專責醫院治療。

居家照護流程。圖/市府提供
藥師送藥到府流程。圖/市府提供
生活關懷流程。圖/市府提供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