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健康管理快篩增為2次且需回報 違者最高罰30萬
台灣入境檢疫措施今(7)天起縮短為「10+7」,而指揮中心也宣布,在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後的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要實施2次的家用快篩試劑檢驗,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我們把(檢疫)時間縮短了,請大家配合篩檢,才能讓社會更安全」。
指揮中心表示,自今日零時起(確定病例研判日期、航班表定抵台時間),均縮短為10天,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接續執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增為2次(第3天、第6-7天各1次),檢測結果透過發送雙向簡訊回報,以即時掌握檢測結果,進行必要之防治措施。
指揮中心提醒,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4款於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執行自主健康管理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配合回復雙向簡訊或接受電話詢問健康情形等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69條規定,可裁處最高新台幣30萬元罰鍰。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