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後傳球」失誤害摔車 法官判球友需賠84萬

傳球失誤,害女騎士摔車而挨告!新北市一名高中生,多年前和好友打籃球,因背後傳球失誤導致球滾到路中,害得女騎士摔傷,5個多月無法工作。女騎士對這名學生以及負責場地管理的板橋區公所提告,法官認定,高中生用「不正常」的方式傳球導致意外,因此區公所免賠,但男同學需賠償84萬元,全案可上訴。

法官認定事故因「不正常傳球」導致 判公所免責

新北市一名何姓同學多年前和好友在板橋打球,但他背後傳球失誤,導致球滾到馬路中間,害得一名女騎士摔車,女騎士2根肋骨斷裂,左手掌也骨折,將近5個半月無法工作,事後她向管理單位以及同學提告,法官審理時認定,是男同學以「不正常方式傳球」導致事故發生,區公所則沒有疏失,因此判男同學需賠償84萬元。

何姓同學表示,沒有看到球是怎麼滾出去的,當下去外面找球的時候就看到機車騎士倒在那邊。

高中生被後傳球導致騎士摔車。圖/台視新聞

防類似事件發生!球場加裝圍籬 球友將提上訴

男同學事後不只有官司訴訟,更因此和打球的朋友決裂,不過賠償金額過高,加上學生認定區公所也疏失,因此他也打算提起上訴。

板橋區公所秘書室主任王柏蓉說明,發生這件意外後 ,為了避免民眾再次發生類似情況 ,區公所特別加設圍籬 。

背後傳球,傳得好是妙傳,傳歪卻被認定是「不正常傳球」,同學恐怕沒想到好好一場球,打到最後竟發生車禍,衍生的官司糾紛更是困擾在心頭。

板橋區公所於球場加設圍籬。圖/台視新聞

新北/陳子揚、張士奎 責任編輯/吳苡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