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增「經濟間諜罪」 違者最重關12年、罰1億

台積電技術領先全球。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為防堵中國企業近年對台挖角、竊取營業秘密,行政院拍板《國安法》修正草案,新增「經濟間諜罪」以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明定「任何人」不得為外國、陸、港、澳等境外勢力洩露我國核心關鍵技術,違者最高可處判刑12年,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政院拍板修法! 營業秘密保護升格國安層級 

台灣半導體穩坐世界領先地位,也讓對岸虎視眈眈,為取得關鍵技術,「挖角、竊密」近年時有所聞,令府院高層相當關心,拋出修法堵漏洞,竊取營業秘密升格國安危機,視為「間諜」來懲處。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這個特別保護是基於國家安全,比如說台積電,大家都知道是護國神山,它的技術領先全球,它的技術如果被竊密,是影響重大的。」

保護「護國神山」 政院修法防中國竊密、挖角

政院拍板修正《國家安全法》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國安法中法增訂「經濟間諜罪」,規範任何人不得為外國、陸港澳、境外敵對勢力竊取、侵占、擅自重製等取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違者最高關12年、併科1億元罰金,未遂犯也會被罰;兩岸條例則針對中國企業繞道第三地、或以假借人頭違法來台投資,最高罰2500萬。

此次修法加嚴,也因為現行營業秘密案件起訴率過低,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陳歐珀指出,「過去5年多總共被起訴的有137位,入監服刑的只有9位,無嚇阻作用。」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也表示,「偷台灣的技術他還增加了削弱台灣國力的效果,對中國來說他對台灣政治上面影響,偷關鍵技術當然是他們其中的一環。」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則表示,「有這樣的需求才有修法的必要,合乎現有狀況 ,不可以有任意侵犯人權的問題。」

兩岸交鋒,不只從外交到國防,經濟上也要雙管齊下,保護戰略性產業。

台北/張元春、劉瑋晟 責任編輯/陳耿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