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確診無法參加學測 招聯會公布3補救方案

確診考生不可參加學測考試。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今年大學學測將於1月21日至23日舉行,確診考生不得應考且沒有補考,引發爭議。大學招聯會為顧及考生權益,今(12)天宣布考生若因感染COVID-19而無法參加學測、分科測驗者,將透過招生管道補救。

3管道補救原則 採取外加名額錄取

大學招聯會1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招聯會常委會緊急授權應變小組配合疫情指揮中心評估規劃,應變小組通過「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無法參加大學入學測驗考生之補救措施」,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三個管道皆提供補救。

招聯會執行秘書王文俊表示,適用補救措施考生必須是已經報名111學年度大學入學測驗(含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術科考試),感染COVID-19尚未解除隔離無法應考或於考試期間確診無法全程參與已報名考科的考生,補救方式主要延續去年模式,3管道都採外加名額錄取,避免影響一般學生權益,但確診考生不能申請涉及政府人力管控的系組及部分自費系組(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公費師培等)。

繁星推薦補救加書審

招聯會指出,學測缺考的確診考生若採「繁星推薦」管道入學,考生「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達到志願校系當學年度繁星推薦錄取標準,並提交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經所屬高中依推薦原則推薦,由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補救措施的放榜時間則延後與繁星推薦第8類學群相同,一經錄取無論放棄與否,如同時有申請入學補救措施之志願校系不予分發;若經錄取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含分發入學補救措施)。

申請入學補救調整占分比

「申請入學」管道補救比照一般生填6個志願,並依照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校系分則規定繳交備審資料給招聯會,欠缺的考試成績,由校系調整占分比。

後續參加志願校系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若仍尚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者,則無須參加面試、筆試或實作等實體甄試。若參與申請入學補救方案獲錄取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含分發入學補救措施)。

分發入學補救 書審取代缺少的考試成績 

至於「分發入學」管道的補救則是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3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所申請的校系審查,最多填6個志願,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

另外今年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或繁星推薦補救已經獲錄取並放棄,則可以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以及今年以申請入學或申請入學補救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 後放棄的考生,可以選擇1個校系分發。

責任編輯/朱怡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