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綁大選」結果出爐!不同意票412萬大於同意票395萬

「公投綁大選」公投案未過。圖/台視新聞

四大公投案今(18)日進行投票,由國民黨立委江啟臣領銜提出的第19案「公投綁大選」,開票結果出爐,獲得同意票3,951,882票、不同意票4,120,038票,未過495萬門檻,確定沒有通過。

第19案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若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立法院在2019年6月18日通過修正公投法案條文,調整從2021年起每兩年舉行一次公投,並將公投日訂為8月的第4個星期六,正式把公投與大選脫鉤。

同意:公投成案半年內如遇大選需同時舉行

國民黨質疑,民進黨2018年公投大敗,才為此修法影響公投投票率。江啟臣作為正方代表,他認為,現行法規僅以「專設公投日」的方式舉行公投,會降低投票率,不符合台灣民主文化,「公投綁大選」才能提高投票率,讓公民充分參與,絕對利大於弊,不但能讓公投更具民主正當性,也能大幅降低行政成本,還得以促進民主討論,迫使候選人必須回應公眾關心的議題。

不同意:公投與大選分開辦理

反方同樣指出2018年公投綁大選投票狀況,當天投票程序冗長且混亂,甚至發生停止投票時間後,尚有民眾排隊投票,影響民主權益,邊開票邊投票也有公正爭議,此外,「公投綁大選」容易淪為政黨之間較勁的工具,公投議題的重點容易失焦,因此反對方認為,維持現狀公投與大選脫鉤,才能讓公投結果展現真實民意。

根據中選會統計,這次公投投票權人人數為1,982萬5,468人,過關門檻為至少495萬6367張同意票,且多於不同意票。若公投案通過,中選會應在投票完7日內公告公投結果,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投案內容為必要處置;如果最終公投案沒有通過,二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責任編輯/張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