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公投12/18登場 投票注意事項看過來
四大公投案18日登場,本次公投案包括反萊豬、公投綁大選、重啟核四及三接遷離,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至下午4點。前往投票要帶哪些東西?投票期間又該注意什麼?《台視新聞》也為您整理出以下重點,提醒投票前務必注意相關細節。
公投通過門檻為495萬6367票
中選會指出,此次公民投票的投票權人年齡資格,依法仍以原法定公投日(即110年8月28日)前一日已滿18歲以上者為限,也就是民國92年8月28日以前(包括當日)出生的人有公投投票權,至於110年8月28日以後(包括當日)才滿18歲者,尚無此次之公民投票權。
根據中選會統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82萬5,468人,其中18歲以上未滿20歲之投票權人人數為39萬9,282人。依《公投法》規定,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因此這次公投案的通過門檻為同意票須達495萬6367票以上,且多過不同意票,才能通過。
投票要帶三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
中選會表示,110年8月9日(含)以後遷出戶籍者,仍應在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同時,投票權人也可以透過電腦或手機進入中選會「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專區」網站,就可以看到「我要去哪投票」平台,或是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所地點查詢服務」,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後,也可查詢投開票所地點,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中選會也提醒有投票權人資格的民眾,投票當天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並配合選務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進入投票所、進入投票所須量測體溫及手部消毒、保持社交距離排隊投票,以及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的民眾及符合病例定義之通報個案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均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或參觀開票。
公投當天可宣傳 中選會:投票所四周30公尺仍有限制
中選會表示,公民投票法於投票日當天並無禁止宣傳之規定,但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為,按其情節輕重,仍可能違反刑法第142條、第147條妨害投票秩序罪之規定;至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依公民投票法第42條規定,有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同時,民眾如於投開票所內,有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或是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者,則依公民投票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依公投法第43條規定,係處行為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責任編輯/朱怡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