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家長列「十大罪狀」 公幼女師月退俸近5萬元
上個月才被踢爆逼學童撿地上食物吃,甚至亂剪小朋友頭髮,被列出10大惡狀的公幼女老師,在這個月7號核定退休,每個月可領取近5萬元的月退俸。對此市議員不滿,質疑案件還在調查中就通過退休申請,認為市府草率行事;教育局也出面回應,強調該名教師任職20多年,也並非在留職停薪或停薪停聘等期間提出申請,因此依法受理核可。
案件調查期間成功退休 市議員批:草率且違法
涉嫌亂剪幼童頭髮、指甲,甚至要求小朋友撿地上食物吃的公幼女老師,案件調查結果18號才出爐,她就通過申請退休,市議員張家銨質疑,教育局在12/7就已經簽核退休,違反規定。
教育局表示,由於她擁有台師大碩士學歷,年資也超過25年,依法核准退休,可領月退俸近五萬元。市議員痛批教育局,「針對這位教師從來沒有開過專審會,開的永遠都是校事會議,讓老師可以好好的調去別間學校繼續等退休」。
「出事就退休」 公幼老師共換6間學校
市議員質疑這名老師任職期間曾多次被家長投訴,但只要一出事就先請病假,然後在調查期間提出退休,等校方輕輕懲處後再撤回退休,她總共換過六間學校,閃避責任。
人本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表示,教育局在同意退休的過程裡面,有沒有通盤了解老師的行為,人民還要支付她那麼多的退休金。
教育局強調 「不會再有相關問題發生」
台中市教育局主秘王淑懿說明,「假若調查結果確有教學不利,未來這一名老師是沒有辦法再到全國各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任職。」
教育局強調,核定胡姓女教師退休,一切依照相關法令,但同時也會等候調查結果,再進行後續的動作,確保不會再有小朋友遇到不適任的老師。
台中/林書弘、王勝炫 責任編輯/吳苡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