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大停電 9成停電戶不賠 2千戶只賠1元

台電萬隆變電所昨(12)天上午因設備故障引發火警,還造成雙北30.5萬戶大停電。台電依照經濟部核定的《營業規章》,辦理用戶電費扣減,停電未滿一小時不予計算,停電不到一天按1日「底度費」計算,等於停電3小時、最後才復電的台北市木柵區的2000多戶,每戶賠償1.08元,小店家則賠償3.26元,讓民眾怒批,電器損壞價錢,根本不能這樣比。

木柵停電3hr住家每戶賠1.08元 民眾傻眼

雙北地區12日上午9點大停電,影響超過30.5萬戶15分鐘到3小時左右,現在台電賠償方案出爐,住家每戶1.08元,小店家則是3.26元,民眾聽到直呼根本沒有用,有人不滿表示:「突然間斷電,是不是造成電子產品的損失,電梯、電腦、電子的零件受損才是重點,這些政府都沒有講,只有補償一點,根本沒辦法算。」不過也有人說:「不無小補,沒關係,這樣就好。」

民怨「電器損壞錢不能這樣比」 台電:依法辦理

才不到4塊錢的賠償,是依照台電《營業規章》第39條規定,此次有9成家戶只停電未滿一小時,因此不予賠償,而超過1小時、不到一天的話,則依1日底度費計算,因此即使是停電3小時、最後才復電的北市木柵地區2000多戶,也是依照一般住戶底度電20度計算,電費扣減1.08元,小店家約60度計算,扣減3.26元。

依照台電《營業規章》第39條規定,停電未滿1小時不予賠償。圖/台視新聞

對此,學者認為比照工業停電,這樣民生賠償賠太少,中央大學教授梁啟源說:「像513跟517的大停電,補償的標準不一樣,將來大停電的時候,賠要怎麼個賠法,產業的用電,製造業一度電的損失是20倍。」台電總經理鍾炳利則強調:「我們照規章,如果有其他特殊原因的話,我們再來看看。」

突然停電造成不便賠償可能無法讓每個人滿意,但民眾只希望不要再跳電。

台北/傅詩涵、吳祥三、廖心瑜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