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童遭加油站高壓噴槍奪命 父改判重刑10年定讞
高雄一名3歲女童,兩年前和爸爸前往加油站洗車,疑似遭洗車用的高壓噴槍強灌大量氣體進肺部,造成女童死亡,案件引發社會關注。
一審時,爸爸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輕判1年10個月,但二審法官認定是「成年人傷害兒童致死罪」,改重判10年,案件經過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責任編輯/吳苡榛
高雄一名3歲女童,兩年前和爸爸前往加油站洗車,疑似遭洗車用的高壓噴槍強灌大量氣體進肺部,造成女童死亡,案件引發社會關注。
一審時,爸爸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輕判1年10個月,但二審法官認定是「成年人傷害兒童致死罪」,改重判10年,案件經過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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