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緬甸判刑11年 美國記者突獲釋搭機返國

遭緬甸政府羈押半年的美國記者芬斯特獲釋。圖/翻攝自AP Direct

緬甸軍政府今年2月發動政變後,大肆逮捕反對派人士和異議分子,緬甸英文媒體緬甸前線的總編輯芬斯特(Danny Fenster)也是其中之一。現年37歲的美國籍記者芬斯特被控煽動等罪名,上週被緬甸法院判刑11年,但隨即被軍方以人道理由釋放,被羈押將近6個月的芬斯特終於重獲自由,回到美國。

前外交官會見敏昂萊 指釋放美記者「人道表徵」

緬甸軍政府今年2月政變上台後,大肆逮捕異議分子及獨立記者,芬斯特5月試圖離開緬甸,但不幸被捕。

11月初美國前駐聯合國大使李察遜(Bill Richardson)前往緬甸,和軍政府領導人敏昂萊(Min Aung Hlaing)會面,李察遜透露,他告訴敏昂萊,釋放芬斯特將是給所有美國人的禮物,是人道的表徵。

被羈押近6個月重獲自由 美記者與父母團聚

芬斯特上週被控非法結社、違反移民法以及煽動他人反軍政府,遭判處11年徒刑,在芬斯特面臨要受審恐怖與煽動等更重的罪,軍政府以「人道理由」赦免並釋放芬斯特,芬斯特在15日獲釋。

被羈押將近6個月,頭戴紅色毛線帽的芬斯特離開緬甸首都奈比多時,特地與幫忙奔走營救的李察遜合影留念,芬斯特表示,他試著去突破界限,結果給自己惹來麻煩。

芬斯特與李察遜合照。圖/翻攝自AP Direct

踏上故鄉土地,芬斯特和父母親緊緊相擁,他說「我一直想像著有這麼一刻,如此強烈、如此漫長」。芬斯特母親蘿絲表示,芬斯特是無私的人,他想要把真相說出來,幫助那些無法說出真相的人。

緬甸軍政府釋出善意,但是否代表軍政府在人權議題上妥協讓步,還有待觀察。

芬斯特與父母相擁。圖/翻攝自AP Direct

國際中心/劉泳暐 編撰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