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開放泳池、淋浴間 選手具健康證明比賽可不戴口罩
考量國內疫情已趨緩並且穩定控制,臺北市也公布運動比賽舉辦指引、游泳池營運指引,內容包括比賽選手或裁判具有健康證明,得於防疫計畫中申請比賽期間不戴口罩,另外儘管開放游泳池,但仍不開放三溫暖、烤箱、蒸氣室等。
運動比賽舉辦指引:
1.比賽選手或裁判具有健康證明,得於防疫計畫中申請比賽期間不戴口罩
2.比賽如屬開放觀眾入場或有輔助陪伴者,其座位席應採梅花座並維持室內至少1.5公尺及室外1公尺社交距離,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
3.工作人員及隊職員應於活動前二週開始落實自我健康管理與監測
4.若有境外選手或工作人員,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揮中心防疫規定,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入場館訓練或參賽
游泳池營運指引:
1.開放泳池、潛水池、入池前沖水區、更衣室、淋浴間
2.泳池容留人數為每8平方公尺至多1人
3.泳池水質pH值應維持在7.2-7.8之間、自由餘氯應維持在1.0-1.5ppm之間
4.浮板、泳具、吹風機得於清消後提供下一使用
5.開放水療池(含SPA區)、遊戲池
6.不開放附屬設施(三溫暖/烤箱/蒸氣室等)
7.使用更衣室時應全程戴口罩
8.入池前、上岸後及離開淋浴間應立即戴口罩,未戴口罩前,應與他人保持至少公尺社交距離且避免與人交談
9.淋浴間使用後清消並間隔交替使用
責任編輯/陳耿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