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業者遭控私吞員工紓困金 教練3個月只拿2萬元
行政院為了幫助受疫情影響失去工作收入的勞工,發放補助與紓困金,但卻有健身房員工出面控訴,他放了三個月無薪假,公司不僅沒給薪水,還把員工本該拿到的4萬元紓困金私吞,讓他整整三個月只拿到2萬元,根本不夠生活,對此,體育署回應還要再查,會要求業者提供薪資轉帳紀錄,要是違法屬實,補助款會全數追回。
健身房員工三個月沒薪水 領補助發現公司全領走
健身房在三級警戒期間被迫停業,整整三個月沒薪水,想領紓困補助沒想到被公司私吞,吳姓教練求助無門,表示5-7月期間都沒有領到基本薪資,多次詢問公司紓困補助的狀況,總是推說「不知道、不清楚」,但其實公司有領到補助,去問的時候公司還說不清楚這錢要給勞方還是資方。
根據規定,雇主申請紓困補助,投保金額「高於」基本薪資2萬4千元,且也有正常給薪,4萬元補貼才能由雇主全拿,否則3+1萬元補貼必須發給勞工,一毛都不能少。
雇主拿到補助應回傳薪資轉帳紀錄 違法將追回款項
但看看吳姓教練實際拿到的薪水,7月只領了1萬4,連基本工資都不到,6月薪資更是拖到8/10才領到,還只有6千多元,因此懷疑公司造假投保證明。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投保證明事實上沒辦法真實呈現員工領薪狀況,薪資轉帳證明應該是最準確的。
健身房雇主8月初拿到補助後,根據規定15天內要回傳薪資轉帳記錄,證明確實有發給員工,但這紀錄至今體育署都沒收到,雇主是否侵占補助款還要再查,但若真的違法,款項會被全數追回,紓困金勞工還是領不到。
吳姓教練說到,「公司回說『沒關係啊,追回就追回』,反正公司還沒用到這筆錢」,讓他覺得很難受。
對此,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科長張儒民提出應該跨部會一起開會討論,處理原則問題;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發展處科長郭重附也說,這部分回去會再討論。
紓困政策的美意卻被業者鑽漏洞,該如何讓錢回到勞工手中,考驗政府效率。
台北/呂欣玫、余苓瑀 責任編輯/張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