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稱依公文配給疫苗 陳時中:重點是應對1-3類人員施打
針對北市好心肝診所遭爆私打疫苗,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昨(9)晚發布新聞稿,指稱指揮中心尚未許可基層診所提供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台北市政府竟無視相關規定,任意將多達一千多劑疫苗撥給該診所,違反規定。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今(10)天拿出衛福部疾管署4/21發布給北市府之公文,內容提到「若合約醫院COVID-19疫苗庫存量過多,評估無法於效期內用畢,為使疫苗有效運用,可在轄區衛生局人員協助下,將疫苗配送至其他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需用者儘速使用」,強調北市府的作為是有所本,且根據中央單位函文。
北市診所違規私打疫苗 陳時中:5/24宣布只能1到3類人員施打
對於柯文哲拿出的公文,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下午疫情記者會上表示,柯文哲所出示的公文,是指揮中心4/14召開會議後,於4/21發布的規範公文,他強調,柯文哲並未把當時的時間清楚標出來,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民眾施打疫苗的意願低,中央才會依據此情勢,召開會議訂定因應的規範。
陳時中引述公文內容,「評估疫苗無法於效期內用畢」這點,表示經清查,這批配發至北市府之疫苗,效期是到8月,因此應沒有「無法於效期內用畢之情況」,但他強調,這也並非重點,重點應是施打對象是否為第一至三類人員。
陳時中表示,自5月中旬疫情爆發後,因疫苗需求大增,經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召開專家會議後,在5/24公布新的規範,雙北市規範須針對第一類到第三類人員優先施打疫苗,對於柯文哲拿出公文依據反批中央,他再次重申,重點是配發之疫苗有無提供第一類到第三類人員施打。
責任編輯/洪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