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企業抗原快篩原則 指揮中心:助媒合醫療機構

指揮官陳時中。圖/台視新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0)日公布「企業抗原快篩執行原則」,細則如下:


一、企業自主,採檢自費
二、需由醫事人員執行
  若有需要,指揮中心可協助媒合相關醫療機構
三、如快篩陽性,需進行通報及PCR檢測
  企業需有隔離安置場所
四、如快篩陰性,考量可能為偽陰性,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指揮中心公布企業抗原快篩執行原則。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官陳時中強調,為確保企業員工健康監測,指揮中心訂定此措施,若企業有相關疑問或執行上有困難,可透過經濟部駐指揮中心窗口來洽詢。

責任編輯/洪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