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入境快篩令違規 指揮中心:撤銷公告
金門縣府昨(23)天發布公告,要求搭機來金門的旅客提供3天內採檢陰性報告,如果無法提供,就要在機場接受快篩,不過指揮中心表示,這項公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因為縣府並沒有正式告知,提出書面申請,就自行發布,所以依法撤銷違法處分的公告。
金門縣府公告 24日起入境皆需陰檢證明
金門縣政府23日發布公告,因應國內疫情升溫,無論是返金鄉親或是訪金旅客,除了要配合實聯制,也要提供3日內的新冠檢驗陰性報告,無法提供者則要配合接受快篩採檢,24日起正式生效。
陳時中親自致電溝通無效 依法撤銷公告
指揮中心表示,這項公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縣府並未正式告知提出書面申請,就先行公告,指揮官陳時中也已經打電話溝通,但金門縣府卻還是沒有完備程序,所以依法撤銷違法處分的公告。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正確流程要先完備法律程序,正式提出計畫,再請指揮官指示辦理,國內疫情嚴峻,全國統一提高到三級警戒,陳時中也再三強調中央和地方「標準、說法、腳步一致」的防疫原則,避免各自為政,影響整體防疫,為了維護法制,指揮中心也不得不撤銷違法公告。
金門/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朱怡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