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強制執行「全面禁內用」 違者最高罰1.5萬
國內本土疫情持續升溫,台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南投縣紛紛宣布餐飲業全面禁止內用,桃園市長鄭文燦今(24)日上午宣布,桃園市即起各場所全面禁止內用,違者最高可開罰1萬5千元。
鄭文燦說明,上週已宣布餐廳、飲料店、咖啡廳、量販店、超市、百貨公司、購物中心一律改外帶,停止內用,大部分店家、民眾都有遵守,為了便於執行,因此發布罰則,違反規定可罰3千元至1萬5千元。
鄭文燦表示,桃園確診個案有微幅上升,代表疫情還沒結束,仍在高峰期,雖然熱區在雙北,基於同一生活圈原則,防疫要保持高標準,確保沒有社區破口,所以下令強制執行。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