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為國營企業! 鐵路法修正 擬引進外部監理

台鐵未來擬改革為國營企業。圖/翻攝自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官網

交通部為了改善台鐵組織文化,同時提升營運整體效能,積極進行台鐵改革,朝國營企業方向努力。除了日前已向行政院提報之《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近期也完成《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報院,未來不僅可望讓台鐵經營更加彈性化,也能納入外部監理,提升營運安全。

台鐵局擬改為台鐵公司 由鐵道局執行業務 

將來若台鐵局改為台鐵公司後,將由交通部辦理監督與管理等業務,同時委由鐵道局協助執行。其中《鐵路法》修正草案明訂,交通部應定期及不定期派員檢查地方政府經營,像是捷運等交通運輸,以及民營與專用鐵路的工程、材料、營業、運輸、財務、會計、財產實況和附屬事業經營情形,於必要時得命其提出有關文件、帳冊,若有管理不善或缺失,可要求在限期改善。

而為了增加監理能量,修正草案也納入外部監理機關及團體,辦理委託檢查事務,以提升整體營運安全。另外,針對觀光性質的「鐵路運輸運價管制」亦有適度放寬,未來將可由鐵路機構依其提供之服務內容及市場機能,擬訂收取費用並向交通部申報備查。

責任編輯/洪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