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禁令非法六四集會 黃之鋒判10個月

黃之鋒等泛民主派人士,去年於維園集會。圖/AP direct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26位泛民主派人士,去年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晚會,遭到拘捕。今天早上法院宣判,黃之鋒判刑10個月,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則是4到6個月不等,4月底他們都在庭上承認,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其他未認罪的人預計在6月中審理。

香港當局去年以疫情為由,首次禁止舉辦六四集會,但支聯會和泛民派人士不理會禁令,當晚依然舉辦集會,當時約有2萬人到場,之後警方逮捕了黃之鋒、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26人。

國際中心/林祐任 編撰 責任編輯/林彥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