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北北桃醫院、長照機構 5/17前禁探病探視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宣布,由於近期本土確診個案與相關接觸者多分佈於北北桃,即日起至5月17日止,北北桃地區醫院除「例外情形」以外,將停止開放探病與探視,陪病、陪伴者則仍為1名。
北北桃醫院、長照機構 5/17前禁探病探視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宣布,由於國內近期發生數名本土COVID-19確診病例,且活動足跡及相關接觸之不特定人士多分布於北北桃地區,為減少疾病傳播及感染風險,將從即日至5月17日止,調整醫療院所及長照機構門禁及人員管制措施,除例外情形,停止開放探病及探視,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及長照機構住民陪伴者仍為1名。
急診、加護病房等可經醫院同意探病
醫院得同意探病例外的情形包含,「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要家屬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以及「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或醫療處置需要,或長時間住院病患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
長照機構得同意實地探視住民的例外情形則包括,「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
指揮中心籲避免不必要陪病、探病
指揮中心籲請民眾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實地探視需要,應配合實名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
指揮中心也呼籲民眾,進入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落實手部衛生。如無法佩戴口罩,則要求民眾咳嗽或噴嚏時用衛生紙遮住口鼻,以降低病毒傳播風險。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倘遇主動規勸或瞭解原因後提供適當協助,仍無故不配合佩戴口罩者,可報請地方主管機關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責任編輯/吳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