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富商擄人案4嫌起訴,檢求刑10至20年。圖/台視新聞
嘉義富商擄人案4嫌起訴,檢求刑10至20年。圖/台視新聞

嘉義富商勒贖案,檢方26號偵查終結,依擄人勒贖等罪嫌,對4名嫌犯提起公訴,分別求處10到20年不等的刑期。其中,在被害人車上裝GPS設備的張姓嫌犯,因為否認犯行又拒絕繳回犯罪所得,被求處20年刑期。至於主嫌李姓男子,因為在槍戰中身亡,不在名單內。

富商車上裝GPS 1嫌辯「沒實際參與」判20年

這起警匪槍戰發生在3月初,當時警方追查嘉義擄人勒贖案,一路追到高雄,發現嫌犯拒捕而開槍,導致主嫌中彈,送醫宣告不治,其他4名共犯則陸續落網。

警方追富商勒贖案,於高雄圍捕凶嫌。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檢方經一個多月調查蒐證,查出5名嫌犯涉嫌在柯姓富商車上加裝GPS,跟監後,成功綁架被害人,並勒索3000萬元得逞,依照擄人勒贖等罪起訴4人。

由於吳姓及盧姓女子坦承犯行並繳回贓款,檢方量處10年徒刑,但陳姓男子則對贓款去向仍有隱瞞,因此量處17年徒刑。被求處最重的,是幫忙裝GPS的張姓男子,他不斷辯稱沒有實際參與擄人勒贖,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他否認犯行,也沒有繳回犯罪所得,認為他惡性重大,向法院具體求處20年。」

富商勒贖案,相關人等遭起訴內容。圖/台視新聞
主嫌張姓男子被檢方求處20年。圖/台視新聞

至於當時還有一名凌姓男子,出借車子給主嫌當作犯案座車,一度被列為涉案人士,但檢調追查發現,他對於犯案內容豪不知情,因此不予起訴。目前全案 交由法院擇期開庭審理,期望司法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嘉義/蔡崇梧、許芷瑄、周郁庭 責任編輯/林彥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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