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打COVID-19新冠疫苗出現嚴重副作用可求償? 全球補償辦法比一比

世界衛生組織(WHO)主導的「新冠疫苗全球取得機制」(COVAX),已將首批疫苗運往非洲西部國家迦納,為了讓接種者減輕副作用疑慮,世衛擬定「無過失補償計畫」,只要是透過COVAX平台取得並施打新冠疫苗,而出現現嚴重副作用,均獲得補償。不過,範圍僅限於92個較貧窮國家民眾,且期限為今年3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止。

全球首個國際性疫苗損害補償機制

世衛組織表示,「這是全球首個國際性的疫苗損害補償機制。」,92個國家民眾接種新冠疫苗後,如出現嚴重副作用,可向COVAX申請補償,不用訴諸法庭,簡化索償程序,藉此提高中低收入國家民眾接種意願。

事實上,目前許多國家已經制定疫苗不良反應補償計畫,至少已有25國,包括:中國、日本、南韓、美國、英國、德國和紐西蘭等,補償金額及對象傷害程度均不一樣。一般來說,如果施打疫苗後,引發死亡或殘疾,以及永久或重大的傷害,都可補償。

台灣也是如此,指揮中心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表示,未來國人施打新冠疫苗後,如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將比照現行常規接種疫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機制辦理。依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辦法》,專家審議評估後,如與接種相關,死亡給付及極重度障礙給付最高為600萬元;無法確定與預防接種關聯性時,死亡及極重度障礙給付金額範圍最高為350萬元。

認定有其相關性 給付最高為500萬

周志浩進一步說明,專家評估後,認定有其相關性,則依照重度、中度、輕度障礙,給付最高分別為500萬、400萬元及250萬元;如無法確定與預防接種關聯性,給付金額最高分別為300萬、250萬元及200萬元。

其餘未達嚴重疾病程度不良反應情形,屬於常見、輕微等可預期接種後不良反應,則不予救濟。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補充說明,參考國外施打狀況,AZ疫苗發生嚴重過敏反應為百萬分之12,輝瑞BNT疫苗則為百萬分之5,莫德納疫苗(Moderna)則為百萬分之2.8,目前仍未發現與疫苗相關的死亡事件。


▲施打新冠疫苗出現副作用,各國補償辦法一覽表。(資料來源/指揮中心、綜合外電;圖/NOW健康製作)

 

(常春月刊/編輯部整理、圖文授權提供/NOW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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