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殺警案兇嫌改判17年 李母:勉強可以接受

台鐵警察李承翰遭鄭姓兇嫌刺殺,一審法官因鄭嫌患思覺失調症判處無罪,李父無法接受結果抑鬱而終,今(24)日台南高分院改判鄭嫌有期徒刑17年。對於判決結果,李母表示,勉強可以接受,畢竟無罪判決實在無法接受,不過,李母也感嘆地說「如果當時沒有判無罪,我先生應該還在」。

鐵路警察李承翰2019年因處理列車補票糾紛,遭鄭嫌持刀猛刺身亡,李父每次開庭都堅持到場,盼司法能還給兒子公道,不料嘉義地院一審因鄭嫌罹患思覺失調症,判處無罪,且可獲交保,李父難以接受,鬱鬱寡歡,更憂勞成疾抑鬱而終。

李母得知台南高分院二審改判鄭嫌17年徒刑後,她表示「勉強可以接受,只要不是無罪,畢竟無罪真的無法接受」,算是給先生、兒子,還有對社會、警界一個交代

李母提到,知道今天二審宣判,有和先生、承翰說要開庭,請承翰到法庭去看,「如果當時沒有判無罪,說不定我先生還在,他真的是因為鬱卒過世的」。

她也透露,事發至今對火車仍有陰影,不敢搭火車,日前看到阿里山小火車經過時上面載有乘客,忍不住流淚。之後會再與律師研議是否要再上訴。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