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聯單掰掰走入歷史 3月起「證明單」上路
平常到警局報案,民眾沒有拿到「三聯單」,可能都會擔心是否被吃案?其實依照案件不同,警方都會開立 不同的單據,並非都是三聯單。根據警政署最新宣布,3月1日開始,都採用統一格式的「報案證明單」,不管什麼案件、有沒有提告,只會開立一種證明單,而三聯單也正式走入歷史。
避免「吃案」疑慮!不同案統一改「報案證明單」
民眾很常把沒拿到「三聯單」和「警方吃案」劃上等號,正如去年台南有女大生遭殺害棄屍,而在同一地點,早就發生類似狀況,但當時受理員警卻沒開三聯單,被懷疑是吃案,歸仁分局長更為此丟了官。
為避免報案過程又出現瑕疵,警政署大動作改革,將原本依照不同案件類別,分成7大不同形式的報案單,如刑案三聯單、車輛遭竊四聯單,還有其它拾得物、交通事故、失蹤人口等等二聯單,全部統一成 「受理報案證明單」。
未來民眾到派出所報案,不論案件類型、是否提告,都會收到同一種單子,代表已經完成受理程序,簡化處理案件流程。目前新制已經上線試辦,預計3月1日全台就會正式上路,三聯單走入歷史,便民同時更減少爭議。
台北/張彤、林秉州 責任編輯/胡立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