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轉大人 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112年實施
立法院在25日三讀「民法修正案」,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昨天更一口氣過25項相關法律修正案。自2023年起,不用經過父母同意,滿18歲可以自主結婚、擔任集會遊行負責人、工會理監事等;不過「轉大人」有代價,未來年滿18歲若沒就學、有謀生能力,就得自己繳交健保費。有民眾對青年自主判斷能力有疑慮,也有人支持,讓年輕人提早學會釣魚。
滿18歲可自主結婚 發起遊行、選工會理監事
立法院在25日正式三讀通過,將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未來除了學業要顧,還多了不少權利義務,包含自主結婚、買手機、辦門號、租房子、開戶、辦信用卡等,也能發起集會遊行擔任負責人,但仍無選舉罷免權。
未就學有謀生能力 滿18歲須自繳健保費
另外,「轉大人」也有代價,未來滿18歲若不繼續升學接受撫養,就要自己繳健保費,不能報免稅額,免徵遺產稅少扣兩年就少了百萬。而對於青年提早「轉大人」,民眾反應兩極,有民眾認為,現在小孩沒有很成熟,一直有一些年紀很小結婚又離婚的案例;也有民眾覺得,家長要適度放手,應該教小孩子怎樣釣魚,而不是一直給他魚吃,人生是自己的要自己做決定。
民法成年下修 立委:為修憲鋪路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表示,民法修正案其實都是在為未來修憲案做準備,雖然還有一段時間及門檻,但先在相關法律做修正,方便與未來做對接。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指出,國民黨支持18歲公民權,因為年輕人是國家現在的主力,也是未來的棟樑,希望年輕人能多多參與公共政治。
朝野高度共識,在年底前送青年一份大禮,緩衝期過後,2023年1月1日就會開始施行,為了後續公民投票權及被選舉權從20歲降為18歲,修憲大工程將揭開序幕。
台北/張元春、劉瑋晟 責任編輯/李成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