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獲准1千萬港幣交保 不得離家、發文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等罪收押,期間多次遭拒絕交保,今(23)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批准以港幣1000萬元交保,不過不得離開住所、每週還要到署報到3次,他在今晚近11時離開法院。
收押期間多次遭拒 今日終獲交保
黎智英被港警以詐欺罪、勾結外國勢力、違反《國安法》等罪名,從12月3日起收押至今,期間他多次提出保釋申請,但都被拒絕,經過律師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訴後,今日開庭批准保釋申請,黎智英得繳納港幣1000萬元,約合台幣3600多萬元。黎智英於今晚近11時,在律師辦好相關手續後,陪同他步出法院、搭車離開。
港檢有意向終審法院上訴 要求續押黎智英
黎智英日後要在家裡等候明年4月應訊,期間不得隨意離開住所,每週也要到警署報到三次,更不能接受媒體訪問、在網上發佈文章。而香港檢方則表示,有意向終審法院上訴,要求法官續押黎智英。
國際中心/劉人豪 編譯 責任編輯/李成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