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超商門口沒戴口罩罰3千 指揮中心駁不實消息
有民眾昨(2)日在通訊軟體及社群媒體流傳「12/1開始,超商、公共場所都要戴口罩,好多人因沒戴口罩,警察於某超商門口開罰單~3000元」等訊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駁「不實訊息」,呼籲民眾勿轉傳。
超商沒戴口罩遭罰3千 指揮中心駁假消息
指揮中心表示,我國已於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於8大類場域務必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才會依法開罰,目前未有開罰之情事,並重申若接獲來源不明的疫情訊息,應先行查證,勿隨意散播,以免觸法。
散播不實消息恐觸法 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民眾若隨意散播不實訊息,影響公共安寧,恐會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