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狂洗4,600張1元發票 國稅局:屬合法範圍

高雄一名凌姓男子在2個月內,大量購買1元的塑膠袋「洗發票」,拿到4,600張發票,中獎金額達8,400元,男子事後將過程PO到網路上,引發網友批評。國稅局對此表示「沒有違法」。

男怨「運氣差」 民眾:壓縮其他人中獎機會

為了得到高額獎金,高雄一名凌姓男子透過量販店、超商的自助結帳機,購買1元到2元的塑膠袋和白包,在2個月內共得到4,600張發票,9、10月發票中30張,總共中了8,400元。凌男還在臉書社團「我愛刮刮樂-刮卡做公益」發文,直呼「運氣差」,立刻引發網友撻伐。

有網友表示,「我們正常消費的都傻子?」還有人說,「這根本壓縮到其他人的中獎機會」。

有網友在臉書高調炫耀自己中發票。圖:翻攝自臉書

狂洗一元發票 國稅局:屬合法範圍

凌男狂洗發票的行為,到底合不合法?對此,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審查四科長周璧珠指出,「基本上只要有交易的事實去取得發票,就我們來講,那也不是違法。」

依照規定,統一發票只有0元發票和上面印有統一編號才沒有兌獎資格,小額發票還是屬於合法範圍。但這樣的行為不僅浪費社會資源,還浪費自己的時間,難怪會引發民怨。

高雄/田宇涵、柯承浩 責任編輯/朱怡玟

狂洗1元小額發票屬於合法範圍。圖:台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