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廟捐消防6搬運車 「農具禁打火」好意撲空

高雄一間宮廟為力挺消防隊員,捐贈6輛搬運車配置6個分隊。圖:台視新聞

高雄鳳山區一間宮廟為力挺消防隊員,捐贈6輛搬運車配置6個分隊,但由於搬運車屬農業機具,礙於法規不能做為消防使用,申請證照因而遭拒無法上路,若上路而遭人檢舉,最高可開罰1萬800元,也導致若要救災,必須以車載車的方式運進現場。

斥80萬捐6消防分隊 搬運車屬農具非動力機械

高雄鳳山一間宮廟,斥資80多萬捐贈6輛農用搬運車,配置6個分隊,力挺打火兄弟。但根據規定,搬運車屬於農業機具,要申請號牌與證照,其中2個分隊未申請、2個分隊未獲得同意,剩下2個分隊則申請成功後,最終被撤銷。高雄市消防局表示,搬運車在搬救災器材,或者是道路較為崎嶇、難行的地點可以協助,但在農糧署規定中,並不認為這是可被使用在消防單位的。

遭檢舉可沒收罰1萬800元 僅能「車載車」打火

如果搬運車納為動力機械,臨時掛牌將能合法上路,但規定中動力機械沒有包含搬運車,若經過認定前上路而遭檢舉,除了將被沒收車輛,罰款最高更可達1萬800元。若不想被開罰,只得用車載車的方式,運進現場。旗山區公所農業課長黃士庭解釋,當初因考量公共利益所以核發證照,但後來按照農糧署規定,搬運車應該要有農業使用才可發照。

高雄/梁家瑋、王超群 責任編輯/張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