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持刀刺死父 考量精神狀況二審改判18年
彰化縣員林市去年11月,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一名29歲的巫姓女子,用水果刀刺傷自己的爸爸,即便傷者立即送醫,但最後還是回天乏術。女子被依殺害直系血親偵辦,彰化地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但親友強調,女子身心狀況不穩定,有就醫紀錄,因此提起上訴,最後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18年徒刑。
地院一審判無期 因女子精神狀況家屬提上訴
彰化縣員林市某社區社區在108年11月,發生女兒持水果刀,刺傷熟睡的父親,即便第一時間送醫搶救,傷者最後還是宣告不治。附近鄰居指出,巫女的精神人格異常,在弒父事件發生後,而先生離世,動手的還是自己的女兒,巫女的媽媽也搬離傷心地,幾乎不再和親友、鄰居連繫。
彰化地院一審,判處殺父的女兒,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家人表示,女子身心狀況不穩定,有就醫紀錄,提出上訴,經過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18年徒刑。
彰化/戴榮懋、林書弘、梁智翔 責任編輯/胡立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