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10月來台投案?陸委會:未接到訊息

2018年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灣,狠心殺害女友棄屍,犯案後逃回香港,香港政府之後推動逃犯條例,引爆反送中抗爭行動,他出獄之後要怎麼來台灣接受法律制裁,也一度引發台港之間的爭論。現在傳出,他很可能將10月份,就會來台投案,還有一段錄音檔曝光了。在這段錄音檔中,陳同佳表示,「我到台灣的想法,一直沒有改變過,我會請律師安排,到台灣「自首」的事情。」不過由於陳同佳已經遭士林地檢署通緝,所以他並不適合用「自首」一詞。

錄音檔曝向女友父母致歉 挑港台敏感神經

近日香港媒體先行曝光一段陳同佳全長23秒的錄音檔,一開始先向死者的父母道歉,並表示自己回台灣投案的想法一直沒有變過,聲稱10月將來台灣投案,將會委請律師安排去台灣自首的事情,又引起港台敏感神經。不過台灣警方和司法單位,卻根本沒得到具體消息,刑事局表示,案發後建立窗口至今,都沒有獲得香港方面明確回覆,如果返台投案,士林地檢署樂觀其成,將會按照通緝犯程序處理,而陸委會也強調一切依法辦理。聽聞陳同佳將來台投案的消息,死者的母親也表示,假如屬實,願意出單程機票錢,讓他來台安心上路,也希望他這次能夠兌現承諾。

陳同佳投案會拖得如此之久,部分原因是因為士林地檢署對陳同佳發布通緝之後,就曾經3度,向香港提出司法互助請求,想把陳同佳遣送來台,接受偵審,都被香港政府拒絕。如今錄音檔流出,陳同佳案又再度浮上檯面,不過陸委會則表示,目前尚未接獲任何投案的訊息,成行與否,仍有待觀察。

陳同佳投案引蝴蝶效應 港推逃犯條例引反送中 

其實陳同佳喊話要投案,已經不是第一次,2018年在台犯案後,逃回香港,因為另外一起洗錢案,一度入獄服刑,隔年出獄後,他喊話願意回台自首投案,香港政府更一度為此,推動逃犯條例,引爆後續的反送中抗議。

對於陳同佳投案一事,香港立法會議員認為,送走「送中條例」的禍首,有助於緩和香港,目前嚴峻的局勢。至於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則指出,雖然看不出出面的好處,但還是願意提供協助。

陳同佳已遭士檢通緝 不適用「自首」

不過陳同佳在錄音檔裡引用「自首」一詞,不過其實他目前的情況根本不適用,因為自首必須是「未發覺之罪」,也就是犯行還沒曝光,偵察機關根本不知道,嫌犯就「主動」通報,才能稱為「自首」,可能減輕其刑。不過台灣警方已經知道陳同佳涉案,並且他也遭到士林地檢署通緝,因此並不適用「自首」,最重可能被判死刑。

台北/陳子揚、張士奎 責任編輯/胡立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