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宣布「擴大篩檢」!外送員等「曾接觸外國人」有症狀皆可驗

指揮中心宣布,接觸外國人後有症狀可進行篩檢。圖:台視新聞

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台灣也多日新增境外移入個案,「普篩」議題也再度引發熱議。不過,疾管署雖秉持「不普篩」原則,但官網在19日時卻上架新聞稿「致醫界通函」,擴大採檢條件,未來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等,若曾接觸自國外返台者或外送員等「高風險職業」,經醫師評估後可進行採檢。

疾管署昨(19)日發布新聞稿「請醫師加強社區擴大採檢」,內容指出,由於近期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攀升,致境外移入及社區傳播風險升高,鑑於目前國內每日通報採檢數偏低,為強化COVID-19疫情監測,有效掌握可能感染個案,阻斷社區傳播,再次諮詢專家修訂「COVID-19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之採檢條件,將「不明原因腹瀉」及「發病前14日內曾與來自國外無發燒/呼吸道症狀人士密切接觸,或本身為具較高職業暴露風險者」納入採檢條件,並列舉較高職業暴露風險族群。

另為加強肺炎等具有相關臨床症狀疑似個案之篩檢,醫師研判不符合通報定義,如無高度懷疑由SARS-CoV-2感染導致之肺炎個案(含院內型肺炎),或其他具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但醫師認為有進行SARS-CoV-2採檢必要,可至法傳通報系統「其他」項下「疑似新冠病毒感染送驗入口」通報送驗,並進行一次採檢。

而疾管署也依照勞動部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列舉高職業暴露風險者,包括第一、「需要近距離頻繁接觸不特定對象之人員或可能感染 SARS-CoV-2 但尚無症狀的人員」,如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餐廳、娛樂場所等人潮較密集之場所或從事食品外送、防疫旅館等第一線服務人員。

第二、「進出高風險場所」(如醫療院所、處理 SARS-CoV-2 檢體之醫學實驗室)之工作人員,如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承攬商勞工、派遣勞工、清潔人員、傳送人員等。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張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