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3種情況可行使管轄權 嫌犯恐被送中
中國人大常委會今(30)日上午通過港版國安法,根據《新華社》報導,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已簽署法,頒布後立即生效。而明日上午10點,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將舉行記者會,正式說明國安法相關內容。
港版國安法列4大罪狀 違法最重「終身監禁」
中國人大常委會選擇在今日,香港回歸23週年前夕,通過港版國安法,以162票一致贊成通過,其中草案列出的四大罪狀,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勢力。
根據港媒報導,國安法刑責從3年到10年不等,最重可能處終身監禁,雖然法案不具追溯力,但香港街頭氣氛緊張,示威人潮明顯大減。
北京指派「國安事務顧問」 香港特首恐遭架空
另外只要符合藏獨等3種特殊狀況,中國當局就能接手管轄權,嫌犯可能直接被送往中國。北京當局將增設駐港國安公署,負責監督、指導跟協調港府,還會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特首掛帥,但其中的國安事務顧問,卻由北京指派,遭批恐會架空特首,成為太上皇。
美國對香港祭出制裁 中國回嗆:不是被嚇大的
而美國也非省油的燈,搶在港版國安法定案之前,就先祭出制裁,停止對香港輸出敏感國防科技,同時撤銷香港特殊經貿地位。面對美方的制裁,有戰狼之稱的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回嗆,「中國可不是被嚇大的」;特首林鄭月娥也強調,必要時中國中央會實施反制。
國際中心/劉人豪 編譯 責任編輯/林庭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