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孟晚舟未能終止引渡程序 加國法院判定雙重犯罪
人在加拿大的華為集團財務長孟晚舟,2018年被美國指控涉嫌銀行詐欺,加拿大應美國要求將其逮捕,並引渡美國。孟晚舟為了避免被引渡,和美加進行法律大戰,今法院做出裁決,孟晚舟因犯行符合「雙重犯罪」標準,未能說服加拿大法官終止引渡程序。
加拿大法院裁決 孟晚舟案構成雙重犯罪
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在裁決書中指出「經濟制裁並不像奴隸制之類的事情那樣,與加拿大的價值根本相反 。」孟晚舟涉嫌的犯罪實質屬「詐欺」行為,已達到雙重犯罪之法律標準。
霍姆斯的重大裁決,並不代表孟晚舟即將被引渡至美國,裁決書中指出,最終結果是交由司法部長拉梅提(David Lametti)來決定;也就是說,今日法院的判定並沒有結束這次的引渡之爭,引渡程序將繼續進行。
關鍵裁決孟晚舟敗訴 引渡程序持續進行
這起引渡大戰,起於美國指控孟晚舟在2013年向香港滙豐銀行做出不實陳述,謊稱華為子公司星通科技(Skycom Tech)與華為無關,讓滙豐銀行為星通提供金融服務,面臨違反制裁和經濟損失風險。加拿大在美方引渡要求下,於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機場逮捕孟晚舟,美方於2019年1月28日正式提出刑事訴訟。
華為發聲明:對判決感到失望
判決出爐後,華為27日發布聲明表示,公司對霍姆斯的裁決感到「失望」,律師會繼續努力讓孟晚舟重獲自由。
接下來,整起官司將在六月份進入第二階段的「引渡聽證」,開庭日訂6月15日舉行,屆時法院將探究加拿大官員1年半前在溫哥華機場逮捕孟晚舟的過程是否遵守法律、權利是否受到侵犯;本案的結案辯論預期會在9月最末周和10月首周進行。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鍾孟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