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男居家檢疫還「四度趴趴走」 桃園市府重罰100萬元
桃園開出首張百萬罰單!一名20多歲男性有中港澳旅遊史,但在居家檢疫期間竟數次外出趴趴走,遭警方四度查獲擅離檢疫地點,市府依法重罰100萬元罰鍰,並將其強制安置於集中檢疫處所。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此位違反居家檢疫民眾,為區公所通報居家檢疫失聯對象,由警政單位協尋查獲擅離檢疫地點,並明顯不願意配合防疫,仍持續擅離居家檢疫處所。
衛生局表示,經警察局蒐證屬實並移案衛生局,核定其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檢疫措施,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處以最高額度100萬元罰鍰,並強制安置至檢疫處所進行隔離。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呂欣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