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請防疫假雇主可不支薪 但不得影響全勤與績效
為了防堵武漢肺炎升溫,高中職以下學校延後至2月25開學,勞動部今天(3日)上午也隨即宣布配套措施,12歲以下受雇學童家長,其中1人可請14天的「防疫照顧假」,雇主一定得准假,不得視為缺勤或扣全勤獎金,但請假期間不強制給薪。
防疫共體時艱 勞動部:雇主不得視為缺勤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受訪時表示,「防疫照顧假」的法源,是依據衛福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下的「緊急命令」,因應高中職以下學校因防疫需求而延後兩周開學所做的決定。
黃維琛指出,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一定得准假,不得視為缺勤,或是扣全勤獎金,但薪資部分可依各公司規定,不強制支薪,非常時期雙方應共體時艱。
勞動部:12歲以下兒童家長雙方可輪流休假雇小孩
黃維琛進一步說明,在延後開學期間,家中有12歲以下孩童的家長雙方,可依各自的工作安排,以輪流休假的方式,由其中1人照顧小孩。黃維琛也建議企業人資,應以「相信員工」的態度來面對,勞方也不要濫用防疫照顧假的權利,互相體諒。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