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起租屋押金最高2月.電費不逾夏季電價#租屋新制上路 房東不得禁房客"遷入戶籍"#屋內修繕房東負責 提前解約"1個月前通知"#保障租屋客權益!房東若違規 恐吞30萬罰鍰

為著欲罰歹厝主,保障租厝的人,租厝新制度,新曆6月1日正式開始,消保處規定押金袂使提超過兩個月,厝主袂使毋予租厝的人遷戶籍,嘛袂使無愛予人報稅,這個月開始,算電錢,嘛袂使超過台電熱天用電量上高的標準,若是違規,厝主上重愛罰30萬。

6月大學生畢業,也是新鮮人租屋高峰期,除了屋況,合約也要看清楚,6/1住宅轉租新制,未來房東收電費,可不能坐地起價。這個月開始電費計算,不可以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標準,也就是每度6.41元,另外押金最高也只能收2個月,還有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這對有小孩的家庭來說,也可以解決小朋友的學區問題,至於屋內修繕,原則上也是由包租業負責,除非是房客破壞,則是房客自行負擔,雙方如果要提前解約,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否則依法可求償一個月租金額的違約費用,還有一點,房東不可以限制房客報稅。新制上路,保障租屋族,房東如果違反規定,除契約條款無效外,也可能面臨最高30萬元罰鍰,但就怕房東覺得成本增加,變相漲租金,小市民恐怕得勒緊褲帶。